[案例B] - 公司合并一团糟
近年来,由于制造业转移到低成本区,美国很多供应商面临开工不足,入不敷出。这在硅谷地区更为明显,因为2000年以来的网络经济泡沫破灭对地区经济打击更重。供应商倒闭、所有权变化、合并频繁。由此带来的混乱,有时持续几个月到半年,直接影响买方。
笔者有一个供应商B,历来有两个分部。虽说是一个公司,实际运作是两个公司。尤其是信息系统,两个公司用不同的系统进行生产规划。为节省成本, 供应商B决定在2005年初合并两个分部,所有生产设备都归并到一个厂区。合并自然带来裁员,裁员就有混乱。有经验或者熟悉买方产品的员工走了,换上的是不熟悉的人。这还不是全部。影响更大的是两个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并不兼容,有些订单就失去了踪迹,直到到期后才发现订单消失了,但已为时过晚。按时交货率一度降到20%左右!公司的采购员费尽周折,才提高到70%左右,但系统、公司合并带来的根本问题还是没有解决。不得已,笔者就与供应商B 的高级管理层召开会议,要求对方更高层次的管理人员介入,定期汇报订单执行情况。于是局面逐步得到巩固。几个月后,按时交货率达到95%的水平。
相信大家大都有类似的经历。公司倒闭、合并不可避免,尤其是高科技、小公司。由此带来的混乱很难避免。事必躬亲、注意细节、赢得供应商高级管理层的注意,往往可减小影响。从选择供应商的角度而言,应尽量挑选规模相对大、从业时间长、财务更健康的供应商。当然,有时候由于技术等原因,选择供应商的余地很小,那就只有积极管理,定期与供应商沟通,了解其经营状况。当其经营不善、濒临倒闭或合并的时候,可适当增加库存,以应不测。一般供应商都会配合。在采购合同中可加上一些条款,例如对于关、停、并、转,应提前三个月或半年通知买方。如果涉及到买方的知识产权,还可限制供应商不得与买方的竞争对手合并等。
“从选择供应商的角度而言,应尽量挑选规模相对大、从业时间长、财务更健康的供应商。当然,有时候由于技术等原因,选择供应商的余地很小,那就只有积极管理,定期与供应商沟通,了解其经营状况。当其经营不善、濒临倒闭或合并的时候,可适当增加库存,以应不测。一般供应商都会配合。在采购合同中可加上一些条款,例如对于关、停、并、转,应提前三个月或半年通知买方。如果涉及到买方的知识产权,还可限制供应商不得与买方的竞争对手合并等。”...... 非常感謝您的經驗分享和指教!
我是从事供应链管理的,很早想加入供应链论坛,但一直没有实现.今天看到刘老师的一些文章和大家的讨论,受益匪浅!
今天先给大家打个招呼.改日加入您们的讨论!